2013年,广东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共273件,较2012年增加了73%,2014年受理了379件,较2013年增加了39。这类案件的迅猛增长,折射出社会大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越来越关注,迫切希望政府在这方面有更多作为,同时,也反映出法治思维在南粤大地上已悄然升起,越来越多的群众愿意通过司法维权促进“阳光政务”。
但是,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两年的统计,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中,申请人胜诉的案件仅占10%。2014年,申请人胜诉的案件也只占了12%。申请人的高起诉率与低胜诉率形成较大反差。
为此,华南婚姻家事律师团队首席律师李小非律师今日接受了广州电视台综合频道广视新闻的采访,对市民在进行此类诉讼时如何提高胜诉率作出了提示。
李小非律师表示,要提高市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的胜诉率,首要的是在找准公开的主体。很多时候,下级行政机关在制作政府信息后,交由上级机关审批,由上级机关保存或者公开,但这并不意味着是由上级机关对这些政府信息负有公开义务,而是应当由制作机关予以公开。因此,在诉讼中,必须找准公开的主体,避免因诉讼主体不适格而败诉。
其次,要注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因此,在诉讼中要注意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是否属于这些不得公开的范围。
最后,李小非律师表示除了要做好找准主体、找对范围外,还必须注意在诉讼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方面。比如要多渠道去收集证据,并且要做好证据的保全工作等。
新闻将于今晚18:00至19:00在广州电视台综合频道广视新闻节目中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