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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普法课堂第二讲:为目睹家暴儿童撑起保护伞

——案情回顾

张先生与李女士经人介绍认识,后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并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两人十分疼爱儿子,在外人看来一家三口十分幸福。

随着张先生工作的升迁,其暴躁的脾气也逐渐显露,经常对李女士拳打脚踢,有时甚至当着儿子的面辱骂李女士。终于李女士决定要与张先生离婚,并搬离共同的住所。

知道李女士起诉离婚后,张先生以协商解决问题为由来到李女士的临时住所,但在协商的过程中,张先生持刀砍伤李女士。更加不幸的是,这一切都被他们将近10岁的儿子看到,张先生的行为给儿子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创伤!

李女士随后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的范围也包括了儿子。此后,李女士和儿子一直在外租房生活。

在这6个月的保护期限内,因受到法律的震慑,张先生不再骚扰李女士和儿子,儿子的紧张情绪有所缓解。但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之后,儿子再度变得异常紧张,多次请求李女士在放学前就要守在学校的门口,接他放学。

果不其然,在6个月的保护期限刚过去不久,张先生就提出要求说要把接走儿子共度周末。但由于目睹家暴事件对儿子的消极影响仍在持续,儿子并不愿意和张先生接触。因此,李女士明确告知张先生,儿子目前仍处于极度不安的阶段,希望其能够循序渐进,先不急于接走儿子,待儿子不再恐惧与其接触之后再说。

但张先生认为这是李女士在从中作梗,在没有提前告知李女士的情况下,多次到儿子就读的学校,等儿子放学,企图在没有老师监管的情况下把儿子带走。

张先生的做法令儿子十分恐惧,孩子坚定地表示拒绝并且反抗,但张先生仍坚持阻止儿子离开,不断地尝试把儿子带走。经过的同学都看到了两人纠缠的画面,终于在老师及保安的介入下,张先生才肯离开了。

家暴的受害者不限于女性

男性、以及孩子都可能成为家暴中的受害者

如何为目睹家暴儿童撑起保护伞?

——防不胜防!怎么办?

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之后,李女士已经非常谨慎,尽量亲自去接儿子放学,确保儿子不要因此受到影响,拒绝上学。但长期下去并不是办法,而且张先生这种不定时的“探访”行为也确实给儿子带来二次伤害。

——律师支招

李女士就这个问题再次求助于五美律师团队。经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了解儿子目前的状况,在与团队律师开会讨论后,决定要以儿子的名义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实务前沿

问: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

答: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案中的申请人并非是直接遭受家庭暴力或是存在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一方,而是一位目睹了家庭暴力事件的未成年人,这似乎与法律的规定并不相符,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实际并不如此。

“南沙·她益行”——南沙区2018年第二届妇女儿童公益创投“绘出和睦之家——反家暴法律支持计划”项目顾问黄晓颖律师认为:

首先,家庭暴力对目睹儿童的伤害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是在社会各界有着普遍共识的。我国台湾地区2015年修订《家庭暴力防治法》中,专门规定了对目睹家庭暴力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明确提出避免相对人对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及少年进行骚扰、接触、跟踪、通话、通信或其他非必要行为。

可见,目睹家暴事件的未成年人的心理尚不成熟,其受到的打击和伤害不亚于直接遭受家暴事件的当事人,如果再面临相关人的暴力、骚扰行为,也同样会造成严重的身体、心理伤害。因此,在面临这种伤害或伤害的风险时,应当可以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

问:张先生作为儿子的父亲,在法院还未判决抚养权归属及探视约定前,拥有自由探视儿子的权利,这怎么成为了家庭暴力行为?

答: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本案中,儿子因目睹父亲对其母亲实施了严重暴力行为,内心十分恐惧,亦十分抗拒与父亲接触。在法院签发禁止张先生对李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范围包括儿子)失效之后,张先生不顾儿子意愿,在儿子多次明确表示不愿意与其见面的情况下,仍强行与儿子接触,甚至限制儿子离去,这无疑是造成儿子精神层面及人身自由方面的伤害。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精神,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在暴力影响消除之前,阶段性地隔绝施暴家长一方与儿子的联系,是消除暴力行为影响的一个重要措施。

——法院态度

法院受理本案后,十分重视。聘请了社会观护员到儿子所在的学校进行与儿子进行了谈话,也向校长、班主任进行了解相关,出具了调查报告,确认现在儿子仍处于恐惧张先生的阶段。

之后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参与听证,“绘出和睦之家——反家暴法律支持计划’项目顾问李小非律师、黄晓颖律师也作为李女士的代理人参与了本次听证会。听证会上双方各执一词,审判长亦主动协助双方调解,并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教导,希望能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法院裁定

经过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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