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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支招︱女儿婚姻不稳定,如何隔离夫妻共同财产?

前情介绍

圆圆父母名下有套房产,父亲去世后未留遗嘱,母亲一人独自住在房内。圆圆与丈夫感情一直不好,母亲为他们的婚姻状况担忧。前不久街道和社区发来消息,母亲住的这套房子因小区改造处于待拆迁的阶段。圆圆母亲打算拆迁补偿款到位后再出点钱换个大的房子,将来留给女儿一个保障。

 

求助提问

考虑到圆圆与丈夫婚姻不稳定,有无办法可以使将来新购买的房子归圆圆一人所有,而不是归圆圆夫妻共同所有。

 

【五美律师解答】

圆圆妈妈你好,你的问题收悉,五美律师为你解答如下: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圆圆父亲过世后,如果生前没有留有遗嘱,该房产二分之一份额属于父亲的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即圆圆母亲和圆圆继承,继承后圆圆母亲享该房产四分之三的份额,剩余四分之一,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圆圆承继承财产后,该部分财产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圆圆母亲想让新购的房产归圆圆一人所有,可以考虑先让圆圆放弃继承,由母亲一人完全取得待拆迁的房产。获得全部拆迁款后所购买的房产则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圆圆母亲再考虑将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指定赠与圆圆一人,或写明遗嘱,指定由圆圆一人继承,这样就可以将该新购买的房产隔离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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