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现代社会情感诱惑多,婚内出轨已经成为导致离婚率节节攀升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的话,相信大家一定会同意的。也因为如此,一种合同法上找不到的新的协议形式——夫妻忠诚协议就应运而生了。
作为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我们见到过各种各样、花样百出的夫妻忠诚协议.
比如:如果对方再和第三人说任何一句话,就立即解除婚姻关系。
再比如:如果对方出轨,则自动丧失子女的抚养权,并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0元给自己。
那么,这些约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怎么做才是使用夫妻忠诚协议的正确姿势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什么是夫妻忠诚协议?
刚刚我们提到,夫妻忠诚协议并不是合同法规定的一种标准的协议类型。从实践当中来看,忠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内签订的,约定若一方有出轨、婚外情等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时,应当向无过错方承担的诸如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等责任的协议形式。
so,忠诚协议的效力如何?
有效
有效说认为,夫妻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订立的协议,它的出发点符合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之间忠诚义务的规定,如果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话,就应该被认定是有效的。
无效
无效说认为,《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是一种倡导性、宣告性的义务,更多体现的是一种道德义务,而并非法律上的义务,因此用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约束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近些年的司法实践来看,虽然仍然有部分法院认为夫妻忠诚协议没有法律依据,但是越来越多的法院正逐渐对夫妻忠诚协议采取支持的态度。
我想签一份忠诚协议,应该怎么做?
01-双方需自愿
忠诚协议要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需排除一方被欺诈、胁迫以及重大误解等情形。
通常的做法,可以在协议当中专门列明这样的条款,比如:“本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胁迫以及重大误解等情形。”那么,如果另外一方日后有相反的主张的话,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
02-内容不能“太过分”
忠诚协议的内容不应当包括对一方身份关系的限制或者排除,比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约定一旦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则双方的婚姻关系立即解除,或者一方立即丧失对子女的抚养权等内容。因为身份权是法定的权利,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来行使,不允许事先设定或变更,更不允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剥夺或排除身份权。
03-不离婚也可以生效
夫妻忠诚协议并不需要以离婚为生效条件,前面我们讲过,形式和内容合法的忠诚协议是有效的,如果一方违反夫妻的忠实义务,另外一方便可以依据协议主张相应的权利,而这些权利的行使,不一定以离婚为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