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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动态】李小非律师就同居法律风险等话题接受广州日报采访

近日,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小非律师就同居情侣间的法律风险等话题接受广州日报的采访,关于同居期间的法律风险你知道多少?如何进入一段有法律保障的同居关系?听听李小非律师怎么说,以下是采访内容全文:

 

“什么是‘渣男’?用法律语言来说,在‘渣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当中,权利与义务永远是不对等的。”广州律协婚姻家事法专委会主任、律师李小非表示:

 

“一旦遇上,尽快分手。”

 

李小非介绍,他们处理过不少类似的案例,男方长期与女方在一起同居生活,但当女方提出要结婚、要生孩子的时候,男方却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诿。同时,男方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美其名曰是为以后承担家庭责任,而两人的开销却一直由女友来承担。

 

“如果若干年后双方分开了,女方将很难证明她的钱花在哪里,最终可能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李小非说。

 

同居过程存在许多不为人知的法律风险

李小非分享了一个案例:

 

原告郭某(女)和被告刘某(男)两人同居17年。17年间,郭某像妻子一样尽责,承担起所有的家务,并辅助刘某开培训班的工作。同居期间,刘某购买了房产一套,但仅登记在自己名下。后来,郭某和刘某因感情破裂分手,郭某直接被赶出家门,无家可归。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以及被告账户内的存款。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开培训班及绘画创作均有辅佐,法院酌情判决存款原告可分40%,共约18万元,但由于房产原告无法证明原告有出资,不属于共同财产,不支持分割。

 

“同居过程中存在许多不为人知的法律风险,往往女方利益受损最大。”

 

李小非介绍,对于同居析产纠纷,很多时候由于弱势一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同居期间参与出资购置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产、车辆等,他们往往选择以调解的方式以对方解决财产争议,在这过程中,也有部分当事人由于经济条件以及现实的各种因素选择放弃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权益。

 

同居期间要合理分配收入和支出

李小非表示,同居期间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与对方没有关系。她建议,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收入分配。同时,同居期间要做好合理的花销分配,千万不要有“你来存钱,我来开销”这种想法。因为以后万一分手了,钱很可能拿不回来,存在口袋里的钱就只是个人财产。还有,在同居期间购买房产、车辆等大宗物件时,要把出资的凭证保留好,最好对该财产份额进行约定。

最后,李小非还向广大女性朋友提出两点建议,判别“他”是否值得与自己共度一生。首先是否有共同的价值观,可与对方讨论社会上发生的“渣男”新闻,如果经过聊天后发现双方价值观不一致,基本可以判断“他”无法与自己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此外,可多借助身边朋友不同的经验和观点,来帮助自己做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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